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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掌 任務 沿革

本局簡介


本局沿革
 
           近十年來世界各國濫用藥物情形與日俱增,同時甲基安非他命、海洛因、搖頭
丸(MDMA)、氟硝西泮(Flunitrazepam,即FM2)等亦已成為國內藥物濫用的主流
,老舊的「麻醉藥品管理條例」 及 「肅清煙毒條例」 已不足以規範複雜多變的藥
物濫用問題。

       為期建立有效的管制藥品管理體系及防制藥物濫用,本局前身麻醉藥品經理處
( 以下簡稱麻經處 )積極配合國內反毒政策,參照聯合國 「一九六一年麻醉藥品
單一公約」 、 「一九七一年精神藥物公約」、 「一九八八年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
品和精神藥物公約」的精神,修正「麻醉藥品管理條例」為「管制藥品管理條例」
,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日總統公布實施。

        鑑於世界各國多已設立專責機構負責管制藥品管理及濫用防制事宜,麻經處於
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改制為具管制目的之公務機關-「管制藥品管理局」,辦理管制
藥品管理及藥物濫用防制相關之教育宣導、篩檢認證、研究評估及濫用通報與預警
等事務。本局自改制以來,積極規劃管制藥品證照核發、流通管理、申報與稽核制
度,並聯合地方衛生主管機關,加強管制藥品之查核,對違規機構及業者依法予以
處分,已經有效防止合法管制藥品之流用或濫用,達成預定之目標。

管制藥品管理局研發部門組織圖

 
  本局任務
 
  1.管制藥品管理
2.藥物濫用需求面防制
 
  本局職掌
 
  1.研擬管制藥品管理政策及法規
2.管制藥品輸入、輸出、製造、供應、販賣、購買、使用、調劑、核配之管理與稽
   核
3.核發管制藥品使用及登記證照
4.管制藥品品項分級之擬議及相關研究評估
5.督導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辦理管制藥品業務
6.管制藥品濫用之調查、通報、預警、教育、宣導及諮詢
7.規劃管制藥品濫用篩檢認證體系
8.管制藥品濫用之防制及成效評估
9.司法機關解繳具有醫藥及科學研究用途毒品之驗收、處理及核發
10.其他有關管制藥品之管理事項